2017-08-29 11:30:36.0 出处:晋中市企业信用服务中心 作者:admin
诚信督导员存在的意义
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发起了征集社会指导与监督的“诚信督导员”聘请制度。旨在更好的宣传国家信用体系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更好的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督导员的职责
1、宣传政府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府部门或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晋中信用服务机构组织的各类信用建设活动,做好调查研究,就企业诚信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晋中服务机构。
2、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打造企业“信用名片”,树立企业信用形象,宣传企业信用的作用,宣传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的服务宗旨及价值,做好企业信用建设舆论宣传。
3、监督周围企业不守信行为,及时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晋中服务机构录入相应企业信用档案进行记录和公示。
诚信督导员的聘请制度
1、诚信督导员由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晋中服务机构(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负责聘请,聘期为两年,对认真负责的诚信督导员可以续聘,聘期内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将立即取消聘任。
2、诚信督导员有工作单位的,该单位必须是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立信单位”,企业信用分值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并纳入该单位的企业信用档案。
3、诚信督导员属于自愿者,诚信督导员的聘请不收取任何费用:颁发诚信督导员牌匾和聘书。聘请的督导员名单发布在相关媒体上。
您还没有登录,请 登录后再评论! 注册认证